知識產權法律服務大有可為
日前,由江蘇省無錫市知識產權局、司法局和中國(無錫)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無錫市律師協會共同組成的無錫市知識產權法律服務團正式成立。該法律服務團為當地知識產權法律服務公益性組織,主要承擔相關領域重大決策和社會需求問題的知識產權法律咨詢,參與相關領域法律問題解決方案的分析、論證,組織開展企業、大專院校和科研院所知識產權法律宣傳培訓等。
現在,人們對知識產權的認識已普遍得到提高,但知道知識產權,未必懂得知識產權戰略,未必懂得知識產權保護。尤其是對于知識產權法律服務體制而言,仍存在許多不足之處:一方面,知識產權法律服務的管理體制條塊分割,缺乏銜接。服務主體有律師、專利代理人、商標代理人、版權經紀人及技術經紀人等,這些人才和市場的行政管理分屬于不同的部門,有不同的從業資質標準,難以形成綜合性一體化服務;另一方面,知識產權法律服務基本仍停留在傳統的知識產權領域,較少涉足計算機軟件、醫療、多媒體、互聯網、新能源等新興領域,服務方式也主要集中在傳統法律咨詢、合同審查、糾紛訴訟、仲裁等方面,在為企業提供預防性、引導性、戰略性的深層次服務方面還很不夠。
隨著我國三大知識產權法律(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的修改完善,知識產權事務越來越受到各界的關注。有效保護知識產權,需要政府、企業以及社會各界的共同長期努力,其中,企業的作用尤為關鍵。鑒于中國傳統文化有“重有形、輕無形”的傾向,企業經營管理層知識產權維權意識和能力仍顯不足。雖說政府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但真正的推動者應來自法律中介服務,從而使企業真正成為保護知識產權的主體。知識產權作為無形資產,要真正產生效用,使企業的技術優勢轉化為知識產權優勢,最終成就市場競爭優勢,需要一種制度安排。這就是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沒有實際的參與者,沒有法律專業中介服務人士的參與,很難有好的戰略,也就很難產生好的“轉化”效果。目前我國現實情況并不盡如人意,不少企業對充分運用知識產權法律服務缺乏完整、科學、切實可行的知識產權保護策略,對預防知識產權紛爭的必要性和緊迫性認識不夠、意識不強,致使知識產權法律服務市場需求比較有限,使知識產權難以真正成為企業的競爭優勢。
知識產權法律服務雖屬傳統的民事法律領域,但因法律專業性強,涉及知識面廣,亟待從事知識產權法律服務的法律服務專業人士夯實知識產權法律知識,創新法律服務理念和服務機制,以適應知識產權法律服務市場需求。一方面,進一步完善我國知識產權法律服務體制。司法行政部門應與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建立綜合協調機制,打破知識產權法律服務的行業壁壘,破除部門分割,消除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的限制,放寬律師事務所從事專利代理業務的限制,建立一個高效、統一的知識產權法律服務市場。完全由市場去選擇優質高效的商標、專利法律服務機構和執業人員。另一方面,進一步加強對知識產權法律服務市場的監管。對那些不具有專利和商標申請代理資格的機構和個人從事專利或商標的申請代理業務的應該取締;對非律師從事知識產權訴訟、擔任法律顧問等業務的也要限制。同時,通過修改律師法和有關法律,允許律師事務所混業經營,使知識產權法律服務能夠做到全方位、全程的服務,進一步拓展和完善知識產權法律服務業的業務范圍,以適應企業日益增長的知識產權法律服務需求。(知識產權報 作者 吳學安)
12-09-18
——桂林市持衡專利商標事務所轉 |